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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财政局2024年7月份代理记账资格行政许可决定公示

日期:2024年 07月 24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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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列企业提交的代理记账资格申请表及附送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申请条件符合《深圳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本局决定准予下列企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生效日期为批准日。

序号

代理记账机构名称

业务负责人

办公地址

批准日期

批准文号

许可证编号

1

深圳市正勤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谢彩燕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

道东坑社区科能路中集低轨卫星物联网产业园B座1903-2

2024-7-15

深光财许〔2024〕9号

DLJZ44031120240008

  附件: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书

  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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