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结核病防治知识和政策的宣传,深入学校开展“遏制结核,健康校园”行动,结合第24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主题——“开展终结结核行动,共建共享健康中国”,由光明区卫健局、教育局主办,光明区疾控中心承办的大型结核病防治宣传启动仪式于3月21日下午在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举行。
此次活动得到了区卫健局、教育局、各医疗机构的大力支持,仪式上,深圳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区卫健局领导和第二职业技术学校校长现场致辞,介绍当前结核病流行现状,总结防治经验,提出期望要求,并宣布光明区2019年结核病防治宣传活动正式启动。活动邀请了结核病防治专家进行现场授课,为学生们科普结核病防治知识要点。现场还举行了由全校师生参与的结核病有奖知识问答、文艺表演、义诊咨询、海报展览,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加深了师生对于结核病的认识。
学生是社会重点关注群体,也是集体活动的群体,目前我区学校结核病例处于散发状态,对于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区卫健局和教育局高度重视,自启动仪式后,区各医疗卫生部门将举办10场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的专场讲座以传播结核防治知识,各学校也将在校园范围内开展结核防治宣传,目的在于号召老师、家长、学生同时参与,共同知晓结核病的传播途径及防治措施,通过多方面、多渠道的宣传早日实现无“核”校园目标。
咳嗽两周以上,当心结核病
结核病是一种比人类历史都要古老的疾病。曾经被认为是绝症,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和抗结核药物的出现,结核病的流行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但却难以消灭。如今结核病依然以“打游击”的方式在人群中存在,随时消耗着部分人的生命。
由《2018年全球结核病报告》显示,2017年全球估计有1千万人感染结核病,其中160万人因结核病死亡,结核病每天会夺走4500多人的生命。究其原因是由于它的顽固性和耐药性。
结核病如何实现传播?
传染性的结核病患者(痰中查到结核菌)在咳嗽、咳痰、打喷嚏时会排出结核菌,健康人吸入后就有可能被传染。结核病的传染主要是发生在病人未被发现并进行治疗之前,1名结核病患者(即传染源)平均可传染15人,这种经呼吸道传染的特性,使得肺结核较易在人群间传播,当人抵抗力低下,感染结核病的危险大大增加。
哪些人容易“入围”?
与尚未被发现或治疗不彻底的结核病患者有密切接触的人群,如患者的同事、同学、家庭成员(尤其是儿童) 。
在通风不良的环境中集体生活和工作的人群。
高危人群,如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羁押人群、幼儿、老年人、打工者、学生、吸毒者、酗酒者、营养不良者及尘肺、糖尿病、白血病、肾功能衰竭患者、胃切除术后或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者等。吸烟者、哮喘病患者。
出现什么症状要警惕肺结核?
连续两周以上的咳嗽、咳痰通常是肺结核的一个首要症状,如果同时痰中带有血丝,就有极大的可能是得了肺结核病。其它常见的症状还有低烧、夜间盗汗、疲乏无力、体重减轻、月经失调等。
大多数人初次受到结核菌感染后是否会发病?
一般来说,健康人受到结核菌感染后,并不一定会发生肺结核病,是否发病,主要受到感染结核菌毒力的大小和身体抵抗力的高低两种因素影响,结核菌毒力强而身体抵抗力又低的人容易发病。一般而言,人体初次受到结核菌感染后,通常绝大多数人没有任何症状,也不发病。但当少数感染结核菌的人出现抵抗力降低时,可在一年中任何时候发病,发病概率大约在10%左右。
结核病的治疗
为控制结核病流行,国家对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实行免费治疗,对咳嗽、咳痰超过2~3周的可疑结核病人实行免费检查,对传染性肺结核病人提供免费的由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统一治疗方案所需的抗结核药品,并要求按照疗程严格服药。
肺结核的治疗原则是:早期、联合、适量、规律、全程。通过正规治疗95%以上的肺结核病人都可以治愈。经过治疗,两星期后传染性可基本消除,若在服药初期症状好转后治治停停,就容易复发或产生耐药性,形成复治或难治性肺结核病人,同时增加病人的经济负担。
预防办法
应避免接触具有传染性的肺结核病人,避免在人群密度大的地方长时间逗留,如网吧、麻将馆等。通过各种方法(如增加营养、适当运动等)提高机体抵抗力,注意居室通风,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在咳嗽、打喷嚏时用手帕掩住口鼻。密切接触者如果出现咳嗽、咳痰超过2周,或痰中带血、夜间盗汗等症状,必须立即去结核门诊就诊。
结核杆菌对湿热和紫外敏感,如果家庭中有传染性肺结核患者,需采取适当的消毒、隔离措施。病人最好独居一室,患者的餐具经常用水煮沸,衣服、被褥可在太阳下暴晒;使用70%的酒精、0.5%的“84”消毒液擦拭物品也可以杀灭结核菌;可购置紫外线灯,用于室内物品的消毒。
结核防治不容懈怠
尽管通过防治管和各类宣传,近年来全国结核病疫情处于下降趋势,然而目前我国仍是全球30个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每年新发结核病患者约90万例,位居全球第3位。只有通过合理的预防和坚持治疗,才能控制结核病在人群中的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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