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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教育系统关于赴北京武汉定点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采购差旅服务招标书的公告

日期:2019年 02月 25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文体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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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文体教育局内部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对下列公示项目实行招标,光明区文体教育局采购小组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响应时间、报价等因素确定成交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项目名称

  光明区教育系统赴北京武汉定点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差旅服务。

  二、项目内容

  光明区教育系统赴北京武汉定点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差旅服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授权的分公司。

  (二)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及场所。

  (三)服务商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以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公示为准)。

  (四)供应商在深圳及指定定点招聘地区能提供完善的会务及相关服务。

  (五)营业范围:具有人才招聘、会务策划、会务服务等相关条件。

  四、评审办法

  满足《光明区教育系统赴北京武汉定点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差旅服务招标书》(附件)中的要求,经光明区文体教育局采购小组综合评分,满分100分。

  评分项目:

  

  五、资质证明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质证明;

  (三)与本项目有关的成功案例;

  (四)本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人员物资安排计划;

  (五)本项目的报价清单,含总价。

  六、投标书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于北京时间2019年3月1日15:00前。

  (二)投标单位务必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好的标书按要求送达深圳市光明区文体教育局教育科202室(光明大街401号),不符合规定的标书不予受理。

  (三)采购单位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刻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四)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单位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亦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深圳市光明区文体教育局

  2019年2月25日

  附件:

  附件:招标具体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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