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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教育局关于光明新区第四批公民办交流先进单位、优秀教师及第五批交流名单的公示

日期:2018年 07月 18日    信息来源: 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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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关于做好第四批公、民办学校教师交流任教考核工作及第五批公、民办学校教师交流任教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深光文教〔2018〕380号)文件精神,文体教育局开展了第四批公、民办学校教师交流任教工作进行了考核及第五批公、民办学校教师交流任教人员的申报工作,现将第四批公民办交流先进单位、优秀教师及第五批公民办交流名单(非最终,可能会根据反馈的意见进行调整)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8年7月18日-23日,公示期间,欢迎各学校、广大教职工、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反映情况。来函请寄深圳市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教育科,邮编:518107,电话:88211817。同时请各派出学校和结对交流学校核对有关信息并积极先行对接,如有调整或其他意见,请在7月23日下午17:00前反馈我局。

  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

  2018年7月18日

  (联系人:吴鹏圣,电话:88211807)

  附件:

  1.光明新区2017-2018学年度公民办结对交流先进单位和交流任教优秀教师名单.doc

  2.光明新区第五批公、民办学校教师交流任教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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