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试行)》已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印发《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试行)》的通知 (深发改规[2017]1号).pdf
2017年7月12日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日期:2017年 07月 12日 信息来源: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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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试行)》已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印发《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试行)》的通知 (深发改规[2017]1号).pdf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