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和《深圳市廉租住房配租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2017年5月廉租住房货币配租对象变动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所在社区 | 人数 | 金额 | 备注 |
1 | 罗亚三 | 44032119700824**** | 光明社区 | 4 | 744 | 取消 |
公示期为2017年5月26日-5月30日,在此期间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我局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格保密,并对投诉举报的有关内容认真调查核实。
投诉举报电话:23416926。
光明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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