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
光明区卫生健康局
协办单位:
该项目无协助单位
第一季度:结合光明科学城建设以及光明区现有中医药资源,分析光明区建设该项目的重要意义和优势,提出“光明国际中医药港”建设思路。
第二季度:对“光明国际中医药港”的功能定位及运行机制进行研究。
第三季度:对“光明国际中医药港”的建设模式及路径进行深化。
第四季度:提请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光明国际中医药港”的相关规划进行论证,完善项目的功能及运行机制,明确建设模式及路径,报区政府审议。
第一季度:一、2020年2月23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深圳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5年)》(深府办函〔2020〕1号)提出:“支持光明区创建‘光明国际中医药港’,争取先行先试中医药跨境流通、审批认证等绿色通道。”已根据文件内容对《光明国际中医药港”项目建设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二、将“光明国际中医药港”建设内容加入《光明区卫生与健康“十四五”规划纲要基本思路》中。三、通过查询中医药制度方面文件,研究亟需破除体制机制及政策制度障碍,考虑加入中医药港建设思路中。四、区卫生健康局拜访了市商务局电子商务处,拟定了《关于光明国际中医药港跨境电商试点的请示》相关汇报材料,并向市电子商务处汇报跨境电商试点相关内容。
第二季度:1.已多次开展前期调研工作,与招商局、区国资局、光明建发集团、深圳湾阿里中心、深圳市开物成务医药有限公司等进行了深入研究洽谈。2.已推动多方合作框架协议签订,草拟《光明国际中医药港多方合作框架协议》,正在征求意见中,接下来将与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所、西沥海关、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光明)中医药传承发展研究院、区科发集团、深圳市开物成务医药有限公司等形成多方合作关系。已充分研究光明国际中医药港的功能定位及运行机制。
第三季度:1.推进光明国际中医药港项目选址落地,已对招商智慧城、红星创智广场、新纶科技园等多个园区进行多次考察。2.与广州中医药大学团队共同完成《光明国际中医药港项目建设方案》课题;3.《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光明国际中医药港设立深圳市中医药院内制剂中心的批复》支持在光明国际中医药港设立中药院内制剂中心。4.关于《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深圳市光明区中医药传承发展研究院的批复》已印发,中医药传承发展研究院已注册为二类事业单位。5.与深圳海关达成合作意向,支持光明国际中医药港开展跨境电商业务、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6.调研华润三九、广东一方、九华华源、冯了性(佛山)等公司及佛山市中医院院内制剂中心,洽谈合作相关事宜。
第四季度:1.光明国际中医药港项目选址已落地,整备准备工作已完成;2.《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光明国际中医药港设立粤港医疗机构中药院内制剂中心的意见》支持在光明国际中医药港设立粤港医疗机构中药院内制剂中心;3.光明中研院目前共开展两批工作人员招聘,团队组建已基本完成;4.中医药品跨境电商平台的初步建设方案已完成;5.与12个社康服务中心共同探讨讲课和义诊活动开展方式,建立党群-社康一对一的沟通群,完成14个党群“每日一茶饮”的养生茶生产及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