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 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协办单位: 各街道办
第一季度:根据防控服务体系企业预警情况,开展企业劳资纠纷隐患“三谈四查”60家次以上。
第二季度:根据防控服务体系企业预警情况,开展企业劳资纠纷隐患“三谈四查”累计120家次以上。
第三季度:根据防控服务体系企业预警情况,开展企业劳资纠纷隐患“三谈四查”累计180家次以上。
第四季度:根据防控服务体系企业预警情况,开展企业劳资纠纷隐患“三谈四查”累计300家次以上。
第一季度:根据一季度劳资纠纷防控体系收到的企业预警信息,开展对企业“三谈四查”70家,纠正违法用工行为80余项,有效避免矛盾演变为劳资纠纷。
第二季度:开展对企业“三谈四查”142家,纠正违法用工行为80余项,有效避免隐患演变为劳资纠纷。
第三季度:1.出台《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全面推广微信公众号举报功能,拓宽投诉举报渠道。 2.根据劳资纠纷防控体系收到的企业预警信息,有针对性开展对企业“三谈四查”231家,纠正违法用工行为99项。
第四季度:1.草拟《光明区劳资纠纷预警机制建设方案》,正征求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劳资纠纷预警机制。2.对50人以上重点企业等九类重点关注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滚动更新档案,搭建重点关注企业信息库;同时要求各街道每周上报劳资形势一览表,确保及早发现、及时化解。3.对辖区企业开展劳资纠纷隐患“三谈四查”累计460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