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 卫生计生局
协办单位: 该项目无协办单位
第一季度:制定2018年度社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整体评估方案、评估考核标准。
第二季度:组织新区社会医疗机构行业协会对各社会医疗机构就年度评估标准及内容进行第1次培训和指导。
第三季度: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估小组,完成200家新区社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评估及督导检查工作。
第四季度:对各社会医疗机构检查及评估得分进行汇总、分析和评级,形成评估结果报告。针对评估中出现的问题,组织专家进行第2次能力提升培训。
第一季度:已制定并印发《2018年光明新区社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整体评估实施方案》及评估标准。
第二季度:已完成第二季度目标。已组织召开2018年光明新区社会医疗机构质量评估培训会暨新区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整治工作部署会。
第三季度:已完成第三季度目标。已邀请相关专家组成三组评估小组,于9月17日对全区230家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为期十天的医疗服务质量评估及督导检查工作。
第四季度:1.制定并印发《2018年光明新区社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整体评估实施方案》及评估标准。根据评估情况,印发了《光明区卫生计生局关于光明区2018年社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整体管理与医疗质量评估结果的通报》(深光卫计〔2018〕577号),于11月22日组织光明区社会办医疗机构在国科大深圳医院(光明)东院区六楼学术报告厅开展了第二次能力提升培训会,对前期评估情况进行了通报和针对性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