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民政局社会组织和社区建设科业务办理公示
申请单位:深圳市光明区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40300MJL186420K
许可内容:住所变更登记,住所由“深圳市光明区观光路以北、广深港高铁线以东华强创意产业园三期(5栋)101-5(卡1)”变更为“深圳市光明区观光路以北、广深港高铁线以东华强创意产业园三期(5栋)101-3(卡1)”。
许可日期:2022年5月10日
有效期限:2026年5月9日
许可部门: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正式书面意见反馈至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社会组织和社区建设科。反映情况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广场路一号主楼309办公室
邮编:518107
联系人:何子超;电话:0755-27434616
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