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民政局社会组织和社区建设科业务办理公示
申请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翠湖社区老年人协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403005977949304
许可内容:业务范围、住所、章程变更登记,业务范围由“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鼓励老年人从事力所能及的社会公益活动;组织会员学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做好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协助政府及社区调解邻里、家庭纠纷,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组织会员积极参与创建文明活动,开展老年人自助活动,协助社区提供有效的服务;提倡健康的生活方式,开展各种有益于身心的活动,促进老年人健康长寿。”变更为“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鼓励老年人从事力所能及的社会公益活动;组织会员学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做好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协助政府及社区调解邻里、家庭纠纷,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组织会员积极参与创建文明活动,开展老年人自助活动,协助社区提供有效的服务;提倡健康的生活方式,开展各种有益于身心的活动,组织、培训老年人队伍,制定老年人活动计划,举办老年人交流活动。”住所由“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翠湖社区工作站综合办公楼403”变更为“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区164号-(102)”。
许可日期:2021年11月8日
有效期限:2025年11月7日
许可部门: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正式书面意见反馈至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社会组织和社区建设科。反映情况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广场路一号主楼309办公室
邮编:518107
联系人:何子超;电话:0755-27434616
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