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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关于同意深圳市光明区留学人员联谊会变更登记的公示

日期:2020年 12月 10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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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区民政局社会组织和社区建设科业务办理公示

  申请单位:深圳市光明区留学人员联谊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40300MJL183633N

  许可内容:法定代表人、业务范围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由“张明东(身份证号码:430602********2571)”变更为“田芳(身份证号码:421002********0583)”;业务范围由“(一)开展对留学归国人员和社会各界精英的交流互动工作,为有关部门储备、提供人才;(二)组织会员开展商务交流、创业交流、会议展览、人才交流咨询、合作、考察、互动、信息共享、主题活动、合作推广等以及会员需要的其他服务;(三)沟通、协调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之间关系,促进社团发展;(四)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五)促进与社会各界以及海内外社团交流合作。”变更为“(一)向党和政府反映留学人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协助党委和政府做好留学人员服务工作,不断改善留学人员的工作、生活环境,维护留学人员的合法权益;(二)开展留学人员业绩和成果宣传工作,组织各种形式的联谊活动,加强国内外留学人员之间的信息交流、学术交流,促进不同领域留学人员之间的了解与沟通;(三)加速留学人员科技与专利成果的转化,研究成果转化的途径和方式,开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社会生产力的“绿色通道”;(四)发挥留学人员的智囊作用,激励留学人员开展科技咨询,鼓励并组织留学人员投入生产、管理第一线,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业主和农户作顾问,开展单项技术、经济咨询和综合性管理“会诊”,将留学人员的潜能转化为现实生产、管理能力;(五)加强同国内外知名留学人员和留学人员社会团体的联系,交换信息,扩大视野,有效地开展资金、技术和人才的引进工作。”

  许可日期:2020年12月10日

  有效期限:2024年12月9日

  许可部门: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5天内,将正式书面意见告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社会组织和社区建设科。反映情况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商会大厦1820办公室

  邮编:518107

  联系人:何子超;电话:27434616

  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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