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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关于同意深圳市光明区商事调解协会变更登记的公示

日期:2024年 05月 10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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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民政局社会组织和社区建设科业务办理公示

  申请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商事调解协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40300MJL211382M

  许可内容:业务范围、章程变更登记,业务范围由“1.推动建立商事调解的行业规则、调解员职业道德准则及其他行业自律性规定,开展商事调解行业研究,建立商事调解组织等级评定标准等商事调解行业标准,并开展商事调解组织、商事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2.推动完善商事调解员管理制度,建立调解员专业资质认证体系及标准,并建立商事调解员名册;3.推动建立商事调解培训机制,组织会员培训;4.推动设立商事领域专业的调解员专家库,探索建立商事调解专家运作模式;5.与司法、行政机关、仲裁机构配合,推动建立商事调解多方对接,畅通商事调解与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为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有关商事调解的特邀调解组织提供协助服务,共同构建矛盾纠纷化解‘大调处’格局;6.探索商事调解市场化运作机制,拓展、规范商事调解法律服务市场;7.宣传推广商事调解服务,促进光明区域内外商事调解机构、商事调解员的交流与合作;8.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办理的其他事项。”变更为“1.推动建立商事调解的行业规则、调解员职业道德准则及其他行业自律性规定,开展商事调解行业研究,建立商事调解组织等级评定标准等商事调解行业标准,并开展商事调解组织、商事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2.推动完善商事调解员管理制度,建立调解员专业资质认证体系及标准,并建立商事调解员名册;3.推动建立商事调解培训机制,组织会员培训;4.推动设立商事领域专业的调解员专家库,探索建立商事调解专家运作模式;5.与司法、行政机关、仲裁机构配合,推动建立商事调解多方对接,畅通商事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为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有关商事调解的特邀调解组织提供协助服务,共同构建矛盾纠纷化解‘大调处’格局;6.探索商事调解市场化运作机制,拓展、规范商事调解法律服务市场;7.宣传推广商事调解服务,促进光明区域内外商事调解机构、商事调解员的交流与合作;8.为会员提供法律服务;9.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办理的其他事项。”

  许可日期:2024年5月10日

  有效期限:2028年5月9日

  许可部门: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正式书面意见反馈至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社会组织和社区建设科。反映情况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大街408号光明大街办公区1108办公室

  邮编:518107

  联系人:黄嘉晋;电话:0755-27434616

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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