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民政局社会组织和社区建设科业务办理公示
申请单位:深圳市光明区社会组织总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40300MJL167975F
许可内容:住所变更登记,住所由“深圳市光明区深房传麒山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变更为“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东明公寓4栋首层101”。
许可日期:2022年9月7日
有效期限:2026年9月6日
许可部门: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正式书面意见反馈至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社会组织和社区建设科。反映情况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广场路一号主楼309办公室
邮编:518107
联系人:何子超;电话:0755-27434616
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