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民政信息公开 > 社会救助信息 > 救助信息
日期:2025年 08月 08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民政局
字号:大中小
根据《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和《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2025年8月,低收入家庭社会救助新增支出型困难家庭1户4人、取消低保家庭1户1人。
序号
街道(社区)
户主姓名
保障人数
原因
备注
1
凤凰(甲子塘)
魏国钦
4
家庭成员重病
新增支出型困难家庭
2
新湖(新羌)
李向忍
因病去世
取消低保待遇
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