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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我市实行政府定价的景区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日期:2019年 06月 10日    信息来源: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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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发改〔2019〕60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8〕951号)和《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规定,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国家公园等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价格及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其他景区实行市场调节价,门票价格由经营者根据成本和市场等情况自主决定。

  经梳理,现予公布《深圳市实行政府定价的景区收费目录清单》(见附件)。《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我委将根据政府定价目录和价格管理政策的变化适时进行更新,并向社会公布。我市此前与本通知规定不符的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实行政府定价的景区收费目录清单.docx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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